〔記者呂明正高雄報導〕港警局在旗津過港隧道設置的測速照相機,一年開單高達一萬五千張,昨天被議員揶揄頒發「冠軍獎盃」,嘲諷為增加國庫收入無所不用其極,是「國庫第一衛士」。市議員連立堅表示,透過立委余政道協助,發現過港隧道測速照相取締嚴重,九十九年五月至今年四月,一年來竟取締了一萬五千二百二十八張,比起高雄市同時段取締最多張數的地點「大中高架道路、文川匝道口」(不分汽機車共七千七百三十張)多出一倍,一年內更有九個月都是冠軍,旗津過港隧道測速照相搶錢功力一流。  

 

港警局更在今年四月起設置「取締機車超速專用」照相機,限速四十公里,單月機車超速取締共有二千五百三十三張,一次超越全高雄市今年三月取締所有汽機車數量總數(二千四百九十八張)。余政道表示,過港隧道汽車速限六十公里,機車卻驟降至四十公里,落差太大,使得民眾難以反應,不是超速被罰就是分心減速影響行車安全,他認為港警所應該立即修改上限,才能符合地方民情。連立堅表示,四十公里限制太過嚴格,加上過港隧道前後都需上坡下坡,速度控制不易,而且照相機就設於入口下坡處,稍一加速即超過速限,更是罰單多多的原因。他建議港警所應比照高雄市汽機車測速標準一致的情形辦理,將機車速限上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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